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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dai佛斯(4/7)

舞,害咱们活活笑死,谁知道呢?不过哪,记得吗,金袍子的头头原本是个大老粗,侏儒把他赶跑了,换了个铁手骑士。”他拔起一颗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进嘴里,汁液溅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来,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戴佛斯点了杯麦酒,转身追问桑恩:“城里防御怎样?”

对方耸耸肩“城墙嘛,又高又厚,但是谁来守呢?他们正忙着建造投石机和喷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鸟,除了他们又没别人了。只要迅速出击,像老鹰俯冲兔子一样,伟大的都城就是咱们的啦。如果风势顺畅,你们家国王明儿傍晚就可以坐上铁王座。咱们还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丑,拿枪戳他屁股,叫他替我们跳舞呢,说不定你们好心的国王还会恩准我跟美丽的瑟曦太后共度春宵哟!为了他,我可是抛下家里的妻子们好久了哪。”

“海盗,”戴佛斯说“你哪有什么妻子,通通是姘妇,何况你出的每一分力气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诺,”萨拉多·桑恩哀怨地说“亲爱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并非白纸黑字啊。”他又丢颗葡萄进嘴巴。

“等我们夺下君临的国库,你就会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国上下最讲信用的人,他会履行诺言。”戴佛斯一边说,心里一边想:这个世界真是颠倒失序了,竟要出身低贱的走私者来为国王的信用作保。

“这话我听他说过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讲:咱们干脆马上就来大干一场。我的老友啊,时机已经成熟,比这葡萄还成熟呢。”

女侍把麦酒送了过来,戴佛斯给她一枚铜板。“就算如你所言,我们拿下君临,”他边说边举起酒杯“又能守多久呢?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驻守在赫伦堡,而蓝礼大人…”

“噢,对了,说起这个弟弟嘛,”萨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喽,我的朋友。蓝礼陛下他已经动身,噢,不,在这里要说蓝礼‘大人’,真对不住,这年头国王一堆,连我的舌头都讲累了。总之这个蓝礼弟弟呢,已经带着他年轻貌美的王后,那群花草诸侯和闪亮骑士,以及大批步兵,从高庭出发啦。他正沿着玫瑰大道朝咱们刚说的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带着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耸耸肩“他没跟我解释原因,或许他一夜也舍不得她两腿间温暖的小穴吧,又或者他认为自己胜券在握。”

“这事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报上去啦。虽然陛下他每次见了我就皱眉头,害我想起要见他,就忍不住发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帮的粗衣,脸上不带笑容,你觉得他会不会喜欢我?算啦,反正我也不会那么做,我这个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这身绫罗绸缎啰,否则我就带着船跑到我比较受欢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剑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来的话题转变令戴佛斯觉得不适“什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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