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先生。”
他笑了。“好吧。我先试用你一段时期。你刚才说你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肯德尔-斯坦福。”她想他会不会把她和斯坦福家族联系起来,当然了,他没有理由这么做。
罗克珊说得对,模特儿这一行不容易。肯德尔首先得习惯被拒绝,习惯毫无结果的“试演”习惯连续几周没活儿可干。每次找到工作时,早晨六点钟她就得起床化妆,然后接二连三地拍照,常常到了午夜后才能结束。
一天晚上,她拍了一天的照片后回来照了照镜子,抱怨道:“我明天不能再干了,瞧我的眼睛浮肿成什么样儿了!”
一个模特儿对她说:“在眼皮上敷上几片黄瓜,或者用黄春菊花叶泡成茶,冷却后,将茶水滴入眼中,过十五分钟就好了。”
第二天早晨,眼睛果然不肿了。
肯德尔特别羡慕那些任务不断的模特儿。她总听到罗克珊在给她们安排日程…“我原来答应过斯卡西给他一个米歇尔的副手,打电话告诉他们我们马上派她去…”
肯德尔很快学会了千万不能对设计师的服装评头论足。她认识了这个圈子里的一些高级摄影师,她拍摄和合成一组表演代表作——她终于有了自己的代表作。她开始背上模特儿提包,里面装着各种必需品——衣服、化妆品、指甲保健袋以及首饰。她学会了将头发上绾以显露更多的身体,学会了用卷发器烫发。
学不完的东西。她成了摄影师们的宠儿。有一位摄影师把她拉到一边,向她建议道:“肯德尔,连续摄影时你不要总微笑,把微笑留到最后。这样,你的嘴角才不容易起皱。”肯德尔名气越来越大。她不具有大多数模特儿的那种极其引人注目的美貌,但她有一种更美的东西,那就是高雅的风度。
“她已经上档次了。”一位广告代理商曾说。
这句话对她确实是一个概括。
她感到孤独。偶尔她也出去约会,但太无聊了。她不停地工作着,但她感到和当初来纽约闯荡时一样,离她的奋斗目标还很遥远。我得设法接触一些高级设计师,肯德尔心里思忖着。
“我已经把你下面四周安排满了,”罗克珊对她说。“大家似乎都喜欢你。”
“罗克珊…”
“怎么了,肯德尔?”
“我不想再干下去了。”
罗克珊直勾勾地看着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我想上表演台做时装表演。”
上表演台做时装表演是所有模待儿所向往的。这种形式的表演最让人兴奋,也是最赚钱的。
罗克珊有些拿不准。“那儿几乎不可能打进去,…”
“我想试一试。”
罗克珊打量着她。“你是认真的吗?”
“是的。”
罗克珊点了点头。“那好。你要是当真的话,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学走木桁。”
“什么?”
罗克珊向她解释了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