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建设。
黄光裕类金融模式2006年开始面临压力。这一年的10月18日,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国税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颁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就零售商在存货风险承担、通道费收取和付款期限三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以此来约束和规范厂商关系。《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零售商与供应商按商品的属性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款支付的期限,但约定的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收货后60天。"
另外,2006年开始,银行要求国美电器提供比例高达61。71%的应付票据保证金并附加第三方担保,国美因此需要大量的保证金来进行票据承兑,资金压力大增,严重影响了国美的类金融循环的资金使用效率。
除现款外,国美对厂家的货款支付方式,一般采用账期和承兑汇票。账期的周期一般为1个月左右,承兑汇票期限一般是3个月左右(即国美在拿到厂家货物时,支付给对方承兑汇票,厂家3个月后就可以在银行取出现金)。银行为国美担保,国美对银行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大约为20%。越开店,银行承兑汇票就越多,压下的厂家货款就越多。有人曾推测,国美的账上怎么也趴着30亿-40亿元的现金。如果银行提高国美的保证金比率,势必影响国美的资金周转总量和效率。
国美电器2005年收入为179。59亿元,2004年4-12月为97。16亿元,也就是说,收入的增幅不足1倍,而已抵押存款则增长了2。48倍,增加了22。31亿元。2005年末,国美电器的货币资金(包括已抵押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达到42。12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的44。97%。
根据会计报表附注,已抵押存款为就应付票据抵押的定期存款,也就是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2005年末,国美电器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为68。05亿元,保证金为31。33亿元。根据现金流量表,2005年末,国美电器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比上年末增加了36。17亿元,而保证金增加了22。32亿元,也就是说,即使应付账款没有增加,公司为新增加的应付票据也存入了61。71%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