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们都知道,真实的生活里,李煦在雍正一上台的时候,就被抄家治罪了,但是,对曹,雍正是在四年以后才查抄了曹家,雍正六年将曹逮京问罪,当中是有个时间差的。所以,惜春原型作为贾母原型李煦妹妹的一个堂孙女儿,她是完全可以比其他族中的人感觉更加敏锐,对抄家这类事更感到恐怖的。书里写到那几回,已经写到江南甄家被抄,写到外头还没抄进来,贾家自己就抄检起大观园来了。别的人听见甄家被抄,也许仅仅是不愉快,却还在糊里糊涂地寻欢作乐,惜春却更有悲观的预见性,她说把入画带出去,或打,或杀,或卖,脱口而出,并非夸张矫情,而是这个角色的原型,这位曹家的姑娘,虽然年纪小,却耳闻了李家,也就是她堂祖母家,如上面我所引的那些历史事实。一家老幼奴仆,抄家后被打,被杀,被卖——被杀,之所以可以说在被卖前头,再回想一下,我上面所引的内务府档案,李家不就有三个人在押解赴京的路上死掉了吗?那也是变相的死刑啊,对不对?还有那八个必须过堂的人,他们有的可能就被判死罪杀掉,如果不是死罪,也不收监,那就再拿去卖掉,因此,或打、或杀、或卖的排列顺序,是有道理的。我原来觉得应该按对生命的严重性来排列,被杀应该搁最后,就是因为不懂曹雪芹下笔的历史背景,不知道李煦被抄家治罪后的这些具体情况。当然,惜春的原型不可能看到当时的官方档案,但是,崇文门变卖罪家人口是公开的,皇家不但不予保密,还会用贴出告示一类方式来晓谕天下,让人们感受到皇帝的威严,更小心地来当一个皇权下的顺民。
把这样一个大背景弄明白了,第七十四回里惜春的那些话就更好懂了。惜春说,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勋助;又说,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她公开地断绝了与宁国府的关系,估计八十回后,她应该是在贾府第一次因为藏匿甄家罪产,导致被查抄的前夕,就离开荣国府出家当尼姑了。小说前面就一再地点出,惜春很早就有当尼姑的念头,甚至在贾府局面不错,并无危机的情况下,她就公开说了要剃发为尼的玩笑话,所以,当事态发展到必须选择一种逃避方式的时候“歧熟焉忘路”出家当然是首选。她既然在贾府被皇帝抄家前,已经毅然出家,抄家后,官方查不出她有具体参与家长犯罪的事实,那么,就有可能不予追究,不再被逮捕,被打,被杀,被卖。在贾家所经历的三个春天将尽的时候,她将三春勘破,注意,是“勘察”的“勘”不是“看见”的“看”她有预见性,她判定到下一年就会出现恐怖局面,她就实行了自救,尽管那以后她青灯古殿独处,缁衣乞食苟活,比被打,被杀,被卖略好,但也非常凄惨。估计惜春的原型,就是那么个情况。曹雪芹写她,又给我们显示出另一种人生悲剧,一种在政治大恐怖下,卑微地惟求自保,以冷漠和隔绝来延续自己生命的艺术典型。
最后,再来说探春。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设计金陵十二钗册页时,把她安排在第四位,这真是很高的规格待遇。有红迷朋友在听了我前面关于妙玉排序之谜那一讲以后,来问:你既然说曹雪芹他还是有等级观念的,那么,按你的考证,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钗等级都高,应该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认为,曹雪芹在排册子名单的时候,他虽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册或副册,不考虑比如说晴雯那样的他激赏和怜惜的丫头进入正副册,确实有等级观念在里头,但是,这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框框,并不是说,他只从血统地位上来排序。比如探春,虽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经跟你说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长幼有序,也是那个时代必须遵循的一条等级原则。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认血统出身的等级,那探春绝对应该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后头。但是,他考虑来考虑去,不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头,还排在了史湘云和妙玉的前头。这就说明,在主子小姐媳妇这个大的等级框架范围内,他排序就比较灵活,是一种综合性评估,除了世俗价值观所确定的那个地位,还要考虑这个角色本身的素质,在书里戏份儿的多少。当然,还有他对这个角色的珍爱程度,以及如何达到一种大体的平衡,等等。应该说,能进入他设计的正册,哪怕排在最后,都说明是他心中所珍爱,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宝琴那么一个美丽聪慧,几乎没有缺点的女性,到头来没排进正册,就应该懂得,排在正册后面,甚至排在末一名,应该也是很不错的。秦可卿排在最后一位,我想,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么早的一个角色。我的研究,是从秦可卿这个角色入手,通过原型研究,来揭示隐藏在《红楼梦》显文本后面的潜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创作的苦衷与追求,之所以称秦学,本是一句玩笑话,弄假成真,也只是当做一个符码,以突出我这研究的独创性。那些认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对书中的清史背景感兴趣,只重视皇家血统等等的误会,听到这里,读到这里,应该可以基本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