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给点动力嘛,我其实从很小就喜欢他了,只是那时候还不懂!”
她说:“等到你伤到头破血流,再来借我的肩膀用吧!”
我开始行动了,学校流行吃用吸管的果冻,简称吸得动。辉很喜欢吃,我每天看完球都会买给他,可是他连看都不看,刷的一声扔进垃圾桶,那声音非常刺耳,然后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走掉了。
后来的每天,我都一个人走,非常清静。回到家也只能一个人做作业。学校里他像对其她女生那样对我。不过,我还是每天给他买吸得动。
可能是因为扔得烦了,他居然开始吃了,而且还叫人告诉我五个字——笨蛋加白痴。不知道是贬义还是褒义,反正我是乐晕了头。
我以为他开窍了,对着他吼:“嘿,我是真的喜欢你!”而他却说:“我是真的不喜欢你!”他说这句话是前所未有的严肃和认真,令人悚然。我的心如石头一样重重沉了下去。
2000年,千禧年。我开始变得成熟了。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我开始把所有对辉的感情全部注入日记本,每天每天,他的每个动作,每句话,每个笑容都记录着。我有一张他的照片,是从他们班一个男生那里买来的,还有他的签名,五块钱,比明星照还要贵。
我没有再向他告白过了,也没有再给他买吸得动了,我们都变得陌生了。当初那种两小无猜的感情早已灰飞烟灭。他也开始和他们班那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出双入对了。
有一天,那是刻骨铭心的一天,倩或许实在看不惯我一个人演绎这场爱情,她悄悄将我的日记本偷给了辉。辉看了后应该是良心发现吧,在日记本上写了一段话:
在我的一生中,我会记住你的名字。
而我仅能做到的是与你做朋友,被爱是幸福的,谢谢你带给我的幸福。
这段话是倩念给我听的,每一个字都附着一滴泪水,我没有勇气去看。我怕自己哭得不成人形。
过了很久,自己都在浑浊地过着日子。忽然有一天,倩说:“辉要去打比赛,你要去吗?是告别赛,他要去考体院了。”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这将意味着他将离开这个城市。“在哪打?”“体校。”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在广场上遇见了辉。他叫住了我:“来看吗?最后一场了。衣服没地方放,来帮我拿着。”一年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我强笑着说:“当然哦,只要你踢球,我场场必到嘛,对不对?”说完,我就走了。后面传来他的声音:“记住…记住给我买吸得动。”声音很小,而我却感觉如雷贯耳。眼睛里不住有东西流出。
去看了他的最后一场比赛。衣服是我帮他拿的。他踢得很好。这一次我没有乱吼了,我已分得清双方了,不会再瞎闹。踢完后,他从我手中接过吸得动拼命地吃了。
黑色七月,他顺利地参加高考。暑假的两个月不知道他是在什么地方过的。直到他走那天,我才看见他。他妈妈在帮他收拾行李,看样子他是考上体院了。他将离开这座城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