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姐,我谨代表北京市公安系统对你在我市的损失表示歉意和遗憾,但请你放心,我们尽快破案。”
“谢谢,我会全力合作。”
“请问你在什么时间发现你的玉器丢失的?”
“刚才,你们让我看现场的时候。”
“那么,在此之前你是否知道玉饰藏在什么地方呢?”
“不清楚,我只知道昨天排练太晚,玉饰由王朝暂时保管。”
“你说到昨天暂时由王朝保管,那么往常呢?平时排练后这些玉饰会收藏在哪里?”
“在我们再生缘北京分公司的保险柜里。事实上,在此之前,王朝所有人并没有机会完全接触到这些玉饰,直到昨天正式彩排才由真玉代替仿器的。”
“也就是说,昨天是王朝的工作人员以及模特儿们第一次真正看到这些玉?”
“是的。”
“这么巧,这么多玉器一直放在再生缘都没有出事,刚拿到王朝就出事了?”
我微觉不悦:“您的意思是说,我们监守自盗?”
“当然不是,这是例行问话,唐小姐,你不要太敏感了。”
我做一个手势:“请随便问。”
说实话,在警局录口供实在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那种情形,是让任何一个清白无辜者都会感到压抑的,什么叫“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真要是被叫了门,做不做亏心事都要吓掉半条命的。
口供录了整整一天,从“王朝”董事长何敬之到保安阿清、茶水小妹以及众模特儿一一问到,最后目标集中在宋词、元歌两个人身上。
“宋词?元歌?”我大惊“不会是她们两个!”
“现在,你的玉饰展,我只有另安排人手了…”何董事长苦恼地摊摊手“我也不希望是她们,可是审讯结果表明,只有她两个的做案嫌疑最大。”
“为什么?”
“案发那天晚上,她们两个都留在公司加班,走得最晚,也都知道藏玉的地方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又都同秦经理发生过争执。保安说,那天元歌先离开大厦,衣冠不整,一脸怒气;接着宋词走出来,手里拎着一大包东西。她们俩离开的时间前后相隔不到十分钟,与法医鉴定的死者被害时间吻合。这一点,大堂监视器的录像带可以证明。”
那录像带的拷贝我也看过,上面清楚地显示出元歌和宋词先后离开大厦的情形,元歌的脸上,美艳中透出杀气。那样子,正像是何敬之说的“衣冠不整,怒气冲冲”
“可是这也不能说明就是她们杀了秦经理呀。那些模特儿也都知道玉今晚收藏在大厦里,还有一些了解内情的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