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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峰:等待突围2(2/2)

文学对我意味着什么

关于细节

细心的读者会留意到的一个细节,我让告诉父亲自己怀时的对话是围绕对《铁鼓》的讨论来展开的。有些读者问我,为什么会想到使用这样的一个技巧来完成此的情节,他们也提醒我注意到这可能令对话显得有些不真实。事实上,我还记得我构思这一小节的时候,是1999年上半年,那时格拉斯还没有获奖,而我那个时候还很小。那个时候想到这一节,可能是由于我当时的小聪明,而我在最终完成这小说的时候,仍然舍不得这些小聪明,这也许说明我还没长大吧。

辩护

心大意好像并不那么令人信服。首先,就死后几刻钟的情形来看,她与《圣殿》中的那个女人被污的情形有着很大程度上的相似。我在构思的故事之前显然已经读完了《圣殿》。就我而言,提到《圣殿》,可能是对情节类似的一掩饰。其次,福克纳毕竟是我相当崇敬的作家,这也算是对他的一致敬吧。

我后来接受过很多次访问,几乎每一个人都会有意或无意地问这样的问题,我说了很多,每一次都在说决心很大的相同的话。我对最后一个问这样问题的人说:有时候我都在怀疑自己,对于文学是否真的信仰。可能是因为话说得太多了,甚至比你心里想得还要多,你会觉得你开始质疑自己。文学对我来说到底是什么。是使我功成名就的一个载,是令我糊的一个方式,还是真的是在追求着?我后来想过一句话,这是我心里所认为的,我不会再去改变它了:文学对我来说,可能并不是生活的全,但它却是真的—是我生命的意义所在。

我的一个朋友夜X,在对这小说的一篇评论中,指类似这句话的存在是这小说的一个缺陷,他用的词正是我前面用过的—我在写这小说的时候,有一情的“不自觉”理说,我不应该这样的话,看上去那更像我想说的,而并非叙述的需要。实际上,我当时写这句话时的想法我自己都忘记了,我现在可不认为,文学的真正目的在于对未来的一个准预言。还好,这句话的前提是:“她”明白文学是这样定义的。

同样一个比较迂回的理是,《维以不永伤》全书都是围绕着的命案而展开,但是当真正及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我却避开正面的描述,从侧面去讲述它。即使是最靠近的一次也只是通过雷奇以及钟磊之用假想来理。我在开始写这长篇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自己不会去正面描述这场命案。全书的第一是大略地描述了与此案相关的人。第二是讲侦探此案的过程,也不需要正面去写这个案。到了第三完全围绕此案来多重叙述。看上去我不能不写了,但这个时候,我却有些胆怯了。忽然之间,我觉得它过于残忍,即使我能写下去,也不免招致阅读者的反。于是,我只好假借钟磊向雷奇复述伪造的案发供,以及雷奇激动的痛斥来将这场景展现来。

另外,要是我读过科塔萨尔的《》的话,我想我也会在第三章里提到它的,现在也不至于现很多人指责我抄袭这本书的嫌疑。

《维以不永伤》是我的第一小说,它并不完,也有很多的问题。虽然我总是指望它能够让每个读者都到足够的满意,但是哪个作品不会受到超作者所希望的批评呢?比如说,有一些朋友在看了《维以不永伤》以后,评价它的缺时认为这是一“形式大于内容”的小说。我觉得是这样的,这小说的形式确实不同于我们以前所读到的大多数小说。所以,读者们有这样的疑惑是很正常的。 书未版之时,有一些我边的朋友看到过这书的手稿或者其他的电版,他们当时在没有真正把书读完的时候,也是对此表示疑虑。可能这些读者就像我当时的朋友一样,我当时对朋友的劝告是:你可以先试着把这书从到尾读一遍,然后你如果还有这样的疑虑,你完全可以照大多数小说的写法,把这个故事对你周围的朋友讲一遍,但你会发现你本无法顺利地讲来。因为故事的前后跨越达到20余年,而只有在第四才真正地叙述了这20年,而前三却只是讲述了中间一两个月所发生的事情。时间随着事件的发生而改变了节奏,所以你无法只用一方式来很顺畅地讲这个故事。这样你就会明白,尽形式看来如此哨,却也是为内容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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