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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开棺发财(2/2)

其次,无名指跟小指都要抵在死者的咽,不然的话等等右手一抬,珠玉什么的就容易被咽到咙里,甚至落到腹!这就是为什么我以前看到的那几尸被开膛破肚的原因。可摸金校尉不能像他们那样百无禁忌的,跟蝗虫似的,没品!咱不兴毁人尸那一,所以就要讲技术了,像刚刚胖的那样,就算得到个中三味了!

说到这我倒想起个民国那会传的笑话来。民国正是我国盗墓最猖獗的时候,倒斗的同行们手上有了钱怎么呢,逛窑呗!可往往一伸手,窑儿就知丫的是盗墓的,可以狠狠地宰!为什么?都有职业病,摸女人都是从左肩摸到右脚的…

棺材里其他地方大包小包的还有很多,不过那些不用看,一定是生石灰、冥纸之类的东西!这尸之所以不腐,我看一是风好,二是金丝楠木蚊虫不侵,三就是棺材里的生石灰放得够多,这东西,没了分就不容易变质,这跟我们买的腊是一个理!靠,我这说的都是什么啊!以后还吃不吃了…

“涛,找着了!”我正糟蹋苏东坡的词呢,胖惊喜的声音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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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当时我是没有这么多慨,光顾着鄙视那些同行们的手艺了!那手艺也忒,不就取个珠嘛,至于这么大动静嘛,外行!

待到胖心不甘情不愿地把定尸丹给放回去后,我们便开始在棺材里摸起这次的正主…琉璃盏。

别看胖这两手净利落,轻松写意,其实是有讲究的。首先着两颊的左手必须用劲,什么叫劲,就是一柔力,不然的话,用力过猛,很容易伤到死者嘴里的珠玉!

“啪”一个朱红的药被无奈地吐了来,乖乖地躺到了胖的掌心上。

相比之下,咱胖的手艺就好多了。别看他五大三,大大咧咧的,论到这取珠的手艺,我还真比不上他,看他那手,叫一个巧,那劲,叫一个轻!

这就叫“本长保,反以贾祸”嘴上珠,本来是为了长保尸,不为虫蚁所伤,不与土木同朽,没想到是,反倒招来祸事,死后还遭割剖腹。

“好啦,不用看了,我都说不会有好东西了吧!你丫的还不信。这是崂山派的定尸丹,快,给放回去,别再给咱惹什么事来!”我拍着胖的肩膀说,让他赶把定尸丹给放回去,这地方虽然是风理不会有什么尸变,但小心一总是没错的!

我这边对胖的手艺啧啧赞叹,他却苦着一张胖脸,盯着手上的红直看!

一看,一盏淡黄的琉璃茶盏现在我面前。

只见他伸左手,利索地掐住老和尚的脸颊,拇指在右,指中指在左,无名指小指居下住咽!然后右手伸至老和尚的脑后,稍稍抬,接着一拍后脑,同时左手轻轻用力。

一边胡思想着,我细细摸过了老和尚的右脚下,除了一双破芒鞋晃外,啥都没有!看到芒鞋我倒记起一句词来:“竹杖芒鞋轻胜,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是啊,能不轻吗?知啥是芒鞋不?草鞋呗!

【注】:章末附琉璃盏帖图链接

?原因很简单,那些尸给毁得太惨了!一个个咙上都有T字型的伤,有的更甚,连肚都给剖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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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的传统,陪葬的玩意,最值钱的东西,往往放在死者的左肩右脚,最心的东西则往往攥在手上!我跟胖一人一,分别摸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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