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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超税金对策杀人事件(3/7)

?有什么不妥吗?”

“这些都难以列入工作经费。譬如说这个,女用大衣十九万五千元的收据。这是买给尊夫人的吧?”

“那是今年一月趁大拍卖的时候买的,不行吗?”

“不是不行。你孝敬尊夫人是可以,不过,这很难列入工作经费吧?”

“为什么啊?不满二十万元的话,应该可以当作消耗品处理吧?我是因此才拼命找价格接近又不超过的收据出来耶。”

“可是,这是女用大衣,你工作上用得着吗?”

“呃…”我抱着胳臂低吟。

“还有这个。”滨崎又拿出另一张收据。“绅士用品,包括西装、衬衫、领带与皮鞋,总计三十三万八千七百元的收据。”

“那些全部都是我的衣服。”我说“应该可以列入吧?那是我为了工作买的。”

“怎么说是为了工作买的?”

“我穿它们去参加日本推理作家协会的派对。还有,杂志访问时的彩页摄影,我也穿了。”

“嗯…”滨崎搔搔头。“这很难算耶。”

“为什么?这有什么难算的?”

“你别气嘛,总之处理服装类的开支就是很麻烦。从事你这行的人,的确只有在公开场合才需要穿西装打领带,可是税务员才不吃你这套。他们绝对会主张说,你私底下也可能会穿啊。”

“我才不穿呢!”我说“谁会私底下穿亚曼尼的西装啊!我平常都穿牛仔裤和圆领衫,这你也知道不是吗?”

“我是知道啊,问题是税务署才不会理你那套说词呢。”滨崎的眉毛皱成了八字眉。

我咂嘴发出“啧”的一声。

“那,他们到底要怎样才能接受…”

“基本上,他们认可的消耗品仅限于工作上使用过之后,就不能再用于其他用途的物品。好比说是文具用品。”

“文具用品也能用在工作之外的其他用途呀。”

“所以说那是比例的问题。税务署单方面认为在非工作场合穿着高级服装的机会比较多。”

“难道他们就擅自认定、擅自征收税金吗?”

“那是税务署的方针。换句话说,那就是我们国家的方针。”

我踹了一下桌脚以代替骂脏话。但那是不锈钢制的,一踢之下,痛得我差点哭出来。

“还有…”滨崎说。

“还有什么?”

“你上个月买了电脑吧?”

“嗯,就是这台。”我指着桌上的电脑。

“这是我丢掉旧型文书处理机,把心一横买下来的。这应该可以列入工作经费了吧?”

“是可以列入,但不能以消耗品的名目列帐。”

“咦?这话什么意思?”

“收据上表示的购买价格是二十二万元。原则上,超过二十万元的物品要当作固定资产,所以会以折旧费用列入。”

“随便啦。反正这二十二万元会列入工作经费吧?”

“不是直接全额列入,而是根据耐用年数,将该年渐少的价值当作折旧金额来列帐。讲得简单一点,就是计算今年使用了这二十二万元之中的几分之几。”

“那种东西也能算出来吗?”

“当然能啊,什么东西都有公式可算喔。因为这台电脑今年只用了两个月…,顶多算几千块吧。”

“咦…”

“还有这个,你好像买了卡拉OK伴唱机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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