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贼,每夜发喊鸣更,火光不断。马贼俱在大堤上。
曹门将官夜劫贼营,被贼断双手,众兵舁回。曹门南北隅有苇城数十顷,兵民日出割苇,贼亦割以饲马,至是贼用毒烟烧三日三夜。城上见烟即起,闻气臭知有毒,各含槟榔甘草,置大缸百余于城头,满贮水及甘草解毒之药,烟毒不能伤人。
贼移三营于曹门外,正南土城外三千贼扎一营,名新营。东北土城外扎二营,伪副将罗贼都司张贼帅领。有壮丁五百人,各负麦三四斗,自城西孤堆过河。夜走大堤外,经贼老营被擒,尽去双手。驱至西门外,望城跪拜,投濠死者半,进城者半。闯贼断手必至部,曹贼只断手指一半,间有断中三指者,犹不至为废人。城中制车营布帐。
八月初一日,于东盐坡列成阵势,愿为前驱者三千余人,择初三日出师。车营内安大帐房,巡抚上坐,总兵佥坐,余以次列坐,细阅车营。适有卒于城外生擒一贼,于极肥大,即磔车营前。黄推官禀巡抚道:“今城中十两银易麦一升不得,乘此时人尚有力,犹可纵使。推官愿以车营出城取粮,不用官军一人,只义勇大社兵足矣。城以外,推官与李况社任之。但祈总镇发火器手四百,城上左右救援。”
总镇微笑不答。巡抚问李光道:“道路岂无崎岖乎?汝能熟识乎?光道:“自北门至河上,大道如砥。路傍草庄被贼前已毁尽,有大树百株,令健儿上树远贼来某处,即大呼某处有贼。”
巡抚道:“炮扬起放无力,七里远,能击死贼乎?”
光道:“扬头在炮七里外恐不能伤命。中军营甫抵河上,每车取一人,得二千四百人。倚河为背水阵,信炮到城上,城上放炮以四里为的,河边放炮击三里。遣善言者河北请援,河北兵有不飞渡来者乎?河北兵直抵濠外扎营,连放两日夜大炮,贼不能近车营。河北兵有不渡乎?河北兵渡,则粮亦不多运乎?不战功成,贼惟喘喙遄遁。贼未至时,曾诣河上阅视,此路并无坑穴。兵法云:知已知彼。又曰:得地利者必胜。此之谓也。”
巡抚道:“西兵前有信,八月出关,中秋前后可到。吾儿前月初四日进京面圣请援,料今已到河北,且再俟半月如何?“众皆默默。
黄推官拂袖出帐外,抗声道:“事不可为矣,莫若尽焚其车,澍跳入火中做厉鬼以杀贼。”
吴知府出慰道:“半月亦不为久,姑待中秋未迟。”
黄推官道:“此时人有日食半餐者,犹可用力。若半月后,尽成饿莩,能驱饿鬼而用之乎?无论中秋及重阳,亦无援兵也。”
巡抚闻而不语,乘马上西城。【巡抚虽老成之见,恐如马谡之死地而后生,不意置之死地而竟死也。然而事有不同,今独守穷城,束手待毙,何不听之使去,在死中求活?图侥幸于万一,有何不可?而半筹莫展,诚碌碌无能之罪也。】各官回汛地,竭二十昼夜之力,竟成画饼,城中粮尽,妇女数十万,昼坐衢路,夜即卧地,死者不可胜数。
黄推官见之恻然,于东岳庙施粥三日。城中人相食,有诱而杀之者,有群捉一人杀而分食之者。每擒获一辈,辄折胫掷城下,兵民竟取食之。至八月中九月初,父食子,夫食妻,兄食弟,姻亲相食,不可问矣。
有老夫妇二人商议,欲食儿妇。此妇闻知,跑回父母家中去,云公婆欲食,故逃回。其父母私议道:“我家骨血,为何便宜人家?”
遂将女杀而食之。命民间报牛马驴骡充饷,送到城上给价。每兵分肉一斤,准粮一升,五日俱荆开五门放妇女出城。先闻闯贼有令,窝铺中藏匿妇女者斩,故放出三万余口,任其所之,有持数升粮复进城者。人无可食,吃牛皮以及皮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