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和商店打交道?她还必须认识别的女巫。她们都谈些什么?她们做什么事逗自己开心?哎,你什么时候断定自己是个女巫的?”
“大概是在我从婴儿床上飘然升空的时候。”摩根娜看着他眼里的笑意,淡淡地说。
“这正是我想要的东西。”他向后靠了靠,卢娜像个小毛毯似的伏在他的腿上。“当时肯定让你母亲大惊失色。”
“她倒是有所准备。”她活动身体时,膝盖蹭了下他的腿。他的腿立刻觉得发烫,不过他不认为那是魔力的作用。纯粹的化学反应。“我告诉过你,我是一个世袭女巫。”
“不错。”他的语调使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么,这件事有没有让你心烦——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她纠正说“当然啦。作为一个孩子,控制魔力更难一些。你经常会由于情感的缘故而失去控夜间出没之物,正是他得意的谋生之道,换个其他的方式他还不愿意呢。
这倒不是因为他相信什么妖怪精灵或孤魂野鬼,或者,在写女巫的时候,真地相信女巫。男人不会在月出时分变成狼或蝙蝠,死人不会行走,女人也不会骑着扫帚把儿在夜空中穿行,除非是在书里,或者在忽明忽暗、影影绰绰的银幕上。
在那里,他愉快地说,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
他是个明达之人,懂得幻想的价值和纯粹娱乐的重要性。他又不愧是一个想象力十分丰富的梦幻者,知道如何从民间传说和迷信故事中塑造幽灵的形象,供大众消遣。
从《浮影》开始——那是他的第一部电影剧本,而且出人意料地成功——七年来他一直令恐怖电影迷们如醉如痴。
事实是,纳什喜欢看到自己的想象在银幕上变成现实。钻进住家附近的电影院,开心地嚼着爆玉米花,身边的观众或屏气凝神,或拼命尖叫,或以手掩面,这种乐趣实在无法抵御。
看到那些为他的电影掏腰包的观众能够享受物有所值的战栗,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他研究起来总是不厌其烦。写那部令人毛骨悚然但又不失雅趣的《午夜血》时,他在罗马尼亚用了一周时间走访一个人。那人发誓说自己是德拉库拉宫廷执刑官弗拉德的直系后裔。可惜的是,这位宫廷后裔并未生出尖牙利齿或者变成蝙蝠,不过却也证明了他满肚子都是神鬼故事和传说。
正是这样的民间传说给了纳什编织故事的灵感,特别是在讲述者以自己的信仰为这些传说增添了活力的时候。
在人们的心目中,他是个神秘怪异的人。通过十七哩露天影院入口时,他这样想着,暗自笑了一下。纳什知道自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至少按加利福尼亚的标准是这样。他不过是以想象谋生,靠的是玩弄基本的恐惧和迷信,而人们得到的乐趣实际上是一种愚蠢的恐惧。他觉得自己对社会的价值就在于、他能把魔鬼从密室中请出来,再将其彩色的形象投射到银色的幕布上,通常还要掺入少许不加掩饰的性和闪闪烁烁的幽默。
纳什·科特兰能赋予怪物以生命,把谦和的耶吉尔博士变成邪恶的海德先生,或帮助妈咪们吓唬小孩儿。所有这些靠的是把字写到纸上。也许这就是他有些玩世不恭的原因。哦,他实在太喜欢编织超自然力的故事了。但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些全是杜撰而已。故事。而且这样的故事他有成百上千。
他希望,摩根娜·唐纳凡,那个受人喜爱的蒙特雷女巫,能帮助他创作下一个故事。过去的几周里,纳什忙着拆行李,愉快地布置新家,间或尝试一下高尔夫球技——最后终于承认自己不行而放弃——有时干脆就在阳台上欣赏外面的美景。其间,他总有一种冲动,要写一个关于巫术的故事。如果真有命运这种东西,他想,那么命运可以说对他青睐有加,把他引倒此地,只需轻松地开一会儿车,便可就教于一位专家。
他随着汽车收音机播放的音乐吹起口哨,心里猜想着摩根娜的模样。戴头巾还是有流苏的小帽?穿黑色的皱丝裙吗?或许是个新时代的虔诚信徒,只通过她在亚特兰蒂斯岛的代言人迦金讲话?不管哪种情况,他都毫不在意。正是因为世界上有癫狂之人,才使生活更富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