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令尊告诉我你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在我们结婚前习惯我。果真如此,那么你会需要努力跟我相处来习惯我,否则我会认为你不需要这段时间,我们可以马上举行婚礼。”
她想要回答说熟悉他不需要用到她每一天清醒的每一分钟,但那样说太危险。他表明了不花时间跟他相处就得马上跟他结婚。在这两个令人讨厌的选项中,她当然不会选后者。
因此他们大家来到堡场等仆人把猎鹰和马带来。敏丽必须亲自去牵她的马,因为没有马僮愿意靠近跺跺,连喂食时都是大老远地把牠的饲料扔过去。她原本可以改骑一匹体型较小的马,但跺跺真的需要运动。
登博堡的居民都知道她是如何得到那匹战马的,但那并不是一段愉快的回忆,至少就她而言。牠原本属于一个来访的骑士,但他只会用蛮力控制牠,甚至经常虐待牠。
讽刺的是,那匹马竟然当着她的面抓狂,企图踩死那个骑士。骑士知道那匹马对他已无用处,于是下令处死牠。敏丽出面阻止,声称她可以驯服牠。骑士当然不信,嘲弄地说如果她办得到,那匹马就归她。
也许她不该那么快就办到。看到她轻而易举地驯服了他的马使骑士恼羞成怒。虽然她很不愿意让任何马属于那样残暴的人,但父亲想要雇用那个骑士当家臣,所以为了安抚他的怒气,她还是表示愿意把马还给他。自尊使他拒绝她的提议,而且马上离开了登博堡。
骑士的突然离去当然使父亲对她非常生气。后来父亲为了那件事向她道歉,因为他们听说那个骑士在别的地方找到工作,但不久后就背叛他的雇主,打开城门让攻击的敌军入城。
从那时起,敏丽就把残暴和背叛划上等号,认为生性残暴的人都不可信赖。在她看来,她的未婚夫就是那种人。
一如往常,她花了一段时间给跺跺装上马鞍,那是她必须亲自做的另一件事,除了让马僮替她把马鞍拿来以外。然后她又花了更长的一段时间使牠熟悉她不常穿的裙子。
但她在女装下穿了绑腿和靴子,即使跟平常一样跨坐在马背上,两侧开叉的宽裙仍然能遮注她大部分的腿,所以沃夫应该没汁么好抱怨的。
她不得不用放在厩栏附近的垫脚石来登上马背,因为跺跺非常高大。她一边骑着牠走出马厩,一边轻声细语地安抚牠,使牠在堡场的人群中保持镇静。但她一出马厩就被叫骂着拖下马背。
“你是脑筋胡涂了,还是根本没有脑筋?”
动作发生得太快,她的双脚被卡在马蹬里,虽然隔着靴子,脚背还是被铁环勒得瘀青。当她被粗鲁地抱离跺跺时,环着她腰肢的手臂像钳子一样,不但使她一时之间无法呼吸,还弄痛了她。她愣了几秒才搞清楚出了什么事,才明白有人自认是在“解救”她。她在心里猛翻白眼。
“我认为你父亲早该为了你的安全着想而把你关起来。”沃夫怒气冲冲地说。“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愚蠢的事。”他接着对其中一个仆人喊道:“喂,你,把那匹马牵回马厩里去。”
她不用看就知道没有人会服从他的命令。他在片刻后明白了那一点,因为他对另外几个仆人下达相同的命令,得到的反应都是双眼圆睁地拚命摇头。
他把她放下来让她站好,然后托起她的下巴使她正视他愤怒的表情。“你是怎么接近那匹战马的,更不用说是骑上牠而没有被牠踩死?”
她努力以平静而滑稽的语气说:“也许是因为牠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