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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5)

;翊德几乎可以看到胜利女神就站在他这边。

翊德恢复原来的翩翩风度。

他甚至唆使秋琴和小香央求“员工旅游”,可怜兮兮的纠缠小仪答应。

“陈大哥可以当司机嘛!”

“对嘛!好不好啦!小仪姐——”

小仪板起脸孔:“不行!”这场“战争”一直势钧力敌,她不愿因此和翊德更加牵扯不清。

十六岁的秋琴以超乎她年龄的智慧咕哝道:“不公平!陈大哥每天载你,偶尔带我们出去玩一趟,我们又不会当电灯泡!”

小仪又气又好笑。她改变了主意:“随便你们!只要陈先生有空我们便去!”

她斜睨一眼正在窃笑的翊德:“你当心偷鸡不着蚀把米。”

他胸有成竹:“不会的。”

秋琴、小香雀跃欢喜,才不理会两人之间汹涌暗潮。

***

野柳、鼻头角、和平岛、八斗子…北部较富盛名的风景区,他们都踏遍了。就连桃园、中坜一带的卡拉OK、KTV他们也去观摩过数次。不同于台北市区地狭人绸,这些欢唱广场的阔绰排场令人咋舌。

十来个少爷两排站开,齐声喊:“欢迎光临!”包厢不算,光是开放式的座位就接近百桌,舞台大得像篮球场,雷射灯光、干冰效果以及一流音响;枫叶卡拉OK就像无法与明月争光的萤火虫。初次上台的秋琴、小香双脚发抖,不过唱得实在不错,下台后频呼过瘾。

小仪唱了一首东洋歌曲:《狼花里的人生》,字正腔圆别有一番风流韵味,博得如雷掌声。

那种被群众肯定的感觉令人飘飘然,绝非在自家店里哼唱可比。

陈翊德颇精玩乐之道,只要有他作主,绝无冷场。他用单眼相机拍下了许多美景和小仪的倩影,唯一遗憾的是,秋琴、小香只会使用傻瓜相机,拍摄他和小仪的合照时,技术、美感皆不足。

看见他和小仪亲昵的照片,仲宇吐了吐舌头:“真有你的。幸好我没有跟你打赌。这照片照得不好。”

仲宇好奇地追问过程,翊德轻描淡写:“尚未成功,仍需努力。”不肯泄露半句。随后,他邀仲宇一同出游。

“要我当电灯泡?”仲宇笑问。

“两个小妹妹也会去,别担心,你还不够‘亮’哩!”他一语双关。

“什么!原来是叫我当褓姆?”

“不!是请你当摄影师。”

“关我啥事?”

话虽如此说,仲宇还是来了。当他一路上和小仪三人谈笑风生时,翊德心里颇不是滋味;小仪和仲宇相处时就像好友般自然开朗,笑语盈盈,一点也不像和他独处时全面戒备的模样,翊德不禁捻酸,自己真的成了司机了。

到达目的地后,他很粗鲁地将尼康相机扔给了仲宇,不由分说拉着小仪就走,仲宇他们则在后嘻笑玩闹。

十分谷远不如十分瀑布出名,却是一个天然滑水场,没有人工斧凿,浑然天成。

架妥烤肉炊具,秋琴、小香早就跑去玩水,无忧无虑的笑声提醒了李佩仪所错过的登蔻年华。

受够了陈翊德的紧迫盯人,她放下炊具,加入秋琴、小香之中。白棉T恤、蓝色牛仔短裤,小仪看起来并不像霓虹灯下妖娆的女老板,阳光的洗礼令她浑身散发出青春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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