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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2/4)

二十三年,迁尚书右仆,加散骑常侍。是岁造玄武湖,上于湖中立方丈、 蓬莱、瀛洲三神山,尚之固谏乃止。时又造华林园,并盛暑役人工,尚之又谏,宜 加休息,上不许,曰:“小人常自暴背,此不足为劳。”时上行幸,还多侵夕,尚 之又表谏曰:“万乘宜重,尊不可轻,此圣心所鉴,岂假臣启。舆驾比,还多冒 夜,群情倾侧,实有未宁。清而动,帝王成则,古今诫,安不忘危。若值汲黯、 辛毗,必将犯颜切谏,但臣等碌碌,每存顺默耳。伏愿少采愚诚,思垂省察,不以 人废,适可以四海之望。”亦优诏纳之。

何尚之,字彦德,庐江灊人也。曾祖准,尚不应征辟。祖恢,南康太守。父 叔度,恭谨有行业,姨适沛郡刘璩,与叔度母情甚笃,叔度母蚤卒,奉姨有若所 生。姨亡,朔望必往致哀,并设祭奠,并珍新,躬自临视。若朔望应有公事,则 先遣送祭,皆手自料简,涕对之。公事毕,即往致哀,以此为常,至三年服竟。

十三年,彭城王义康以司徒左长史刘斌为丹尹,上不许。乃以尚之为尹, 立宅南郭外,置玄学,聚生徒。东海徐秀、庐江何昙、黄回、颍川荀华、太原孙 宗昌、王延秀、鲁郡孔惠宣,并慕来游,谓之南学。女适刘湛黯,而湛与尚之 意好不笃。湛领丹,乃徙尚之为祠尚书,领国祭酒。尚之甚不平。湛诛, 迁吏尚书。时左卫将军范晔任参机密,尚之察其意趣异常,白太祖宜为广州, 若在内衅成,不得不加以鈇钺,屡诛大臣,有亏皇化。上曰:“始诛刘湛等,方 超升后。晔事迹未彰,便豫相黜斥,万方将谓卿等不能容才,以我为信受谗说。 但使共知如此,不忧致大变也。”晔后谋反伏诛,上嘉其先见。国学建,领国 祭酒。又领建平王师,乃徙中书令,中护军。

尚之少时颇轻薄,好摴蒱,既长折节蹈,以立见称。为陈郡谢混所知,与 之游。家贫,起为临津令。祖领征南将军,补府主簿。从征长安,以公事免, 还都。因患劳疾积年,饮妇人,乃得差。以从征之劳,赐爵都乡侯。少帝即位, 为庐陵王义真车骑咨议参军。义真与司徒徐羡之、尚书令傅亮等不协,每有不平之 言,尚之谏戒,不纳。义真被废,为中书侍郎。太祖即位,为临川内史,为 黄门侍郎,尚书吏郎,左卫将军,父忧去职。服阕,复为左卫,领太中庶。 尚之雅好文义,从容赏会,甚为太祖所知。十二年,迁侍中,中庶如故。寻改领 游击将军。

之被召为秘书郎,敬弘为求奉朝请,与恢之书曰:“秘书有限,故有 竞。朝请无限,故无竞。吾使汝于不竞之地。”太祖嘉而许之。敬弘见兒孙岁 中不过一再相见,见辄克日。恢之尝请假还东定省,敬弘克日见之,至日辄不果, 假日将尽,恢之乞求奉辞,敬弘呼前,既至阁,复不见。恢之于阁外拜辞,涕而 去。

义熙五年,吴兴武康县民王延祖为劫,父睦以告官。新制,凡劫斩刑,家人 弃市。睦既自告,于法有疑。时叔度为尚书,议曰:“设法止,本于情理,非谓 一人为劫,阖门应刑。所以罪及同产,开其相告,以为恶之。睦父之至, 容可悉共逃亡,而割其天属,还相缚送,螫毒在手,解腕求全,于情可愍,理亦宜 宥。使凶人不容于家,逃刑无所,乃大绝源也。睦既纠送,则余人无应复告,并 全之。”后为金紫光禄大夫,吴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太保王弘称其清洁己。 元嘉八年,卒。

恢之至新安太守,中大夫。恢之弟瓚之,世祖大明中,吏尚书,金紫光禄大 夫,谥曰贞。瓚之弟升之,都官尚书。升之延之,升明末,为尚书左仆,江 州刺史。

先是,患货重,铸四铢钱,民间颇盗铸,多翦凿古钱以取铜,上患之。二十四 年,录尚书江夏王义恭建议,以一大钱当两,以防翦凿,议者多同。尚之议曰: “伏鉴明命,改钱制,不劳采铸,其利自倍,实救弊之弘算,增货之良术。求之 浅,犹有未譬。夫泉贝之兴,以估货为本,事存易,岂假数多。数少则币轻, 数多则重,多少虽异,济用不殊。况复以一当两,徒崇虚价者邪!凡创制改法, 宜从民情,未有违众矫而可久也。泉布废兴,囗囗骤议,前代赤仄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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