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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八十四(5/6)

,未尝废事也,则多不若省;散役之直,元丰重,元祐轻,虽轻,未尝废役也,则重不若轻。数省而直轻,则民之出钱者易;民之出钱者易,故法可久也。愿陛下博采群言,无以元丰、元祐为间,要以便百姓,无不均平之患而止。”蔡京言:“谔论役法,欲伸元祐之奸,惑天下之听。”诏谔罢言职,知广德军。

给事中蹇序辰言:“先帝在位十九年,其应世之迹,未易周览。请选儒臣著为《神宗宝训》一书,授之读官,以备劝讲之阙。”诏俟《正史》成书,令史官编修。序辰,周辅之子也。

六月,辛酉,辽主驻萨里纳。

癸亥,令真定立赵普庙。

癸未,诏常立罢诸王府侍讲,差监永州酒税,奉议郎赵冲监道州茶盐酒税。冲,立门人也。

初,蔡卞请以立为崇政殿说书,既赐对,又请除谏官,帝未许。卞方与章惇比,曾布欲倾之,乘间为帝言立附两人,乃于史院儒所撰立父秩行事以进,有云“自荆公去位,天下官吏阴变新法,民受涂炭;公独见几,知其必败。”帝骇曰:“何谓必败?”布言:“立狂悖不逊,自当行法。”及三省对,帝语蔡卞曰:“常立诋神考而卿荐之,何也?”又顾章惇曰:“卿不见其语乎?”惇谢不知,帝怒曰:“语在《常秩行状》,其语云:‘自安石罢相以来,民在涂炭。’又云:‘自秩与安石去位,而识者知其必败。’其谄厚安石而诋薄神考如此,卞何为荐之?”惇、卞皆错愕谢罪。帝即命中使就史院取《秩行状》,亲指“涂炭”“必败”四字以示惇、卞,惇由是始悟为卞所卖。后一日,三省进呈。帝令与立宫观,冲别取旨,中书舍人叶祖洽缴录黄,谓立贬太轻。李清臣具以报布,是日,布对,言:“立谄王安石而毁先帝,情更可诛。乃欲擢之言路,此臣所以不能自己也。”帝亦切齿,故特与远小处监当。殿中侍御史陈次升因言:“常立希合权臣,诋诬先帝,而大臣援进唯恐不速,岂非负先帝、欺陛下乎?为臣之罪,莫大于是,伏望特行黜责,以警官邪!”不报。

乙酉,立北郊斋宫于瑞圣园。

秋,七月,壬辰,以蔡京为翰林学士承旨。

癸巳,枢密院言:“据知邢州张赴称,体究得民间愿得牧地养马,但与蠲其租课,仍不责以蕃息,养马人户,无追呼劳扰之患,其不愿养马之家,不得抑勒。今相度欲具为条画榜示。”从之。

己亥,诏知渭州、宝文阁待制吕大忠特除宝文阁直学士、知秦州,以元祐中坚持边议,又领帅日久故也。

大忠因言:“臣弟大防,自罹谪籍,流落累年,恐一旦不虞,倏先朝露,死生隔绝,衔恨无穷。伏乞寝臣已除职名,只量移大防陕西州郡居住。”不听。

始,大忠自泾原入对,帝问:“大防安否?”且曰:“大臣初议令过海,朕独处之安州,卿有书,当令且将息忍耐。大防朴直,为人所卖,候三二年,可复相见也。”大忠泄其语于章惇,惇惧,绳之愈力,元祐党人由是再行贬黜。

丙午,辽主猎于赤山。

庚戌,依元丰职事官以行、守、试三等定禄秩。

甲寅,令熙河立王韶庙。

乙卯,国子司业龚原言:“将来科场止令依旧专治一经。”从之。

八月,辛酉,夏人寇宁顺砦。

丙子,诏:“王岩叟遗表并吕大防等所得恩例及举官并罢,更不施行。提举舒州灵仙观、鄂州居住梁焘,主管洪州玉龙观、南安军居住刘安世,并分司南京,仍各于本处居住。”

己卯,复置检法官。

帝尝语章惇曰:“元祐初,太皇太后遣宫嫔在朕左右者凡二十人,皆年长。一日,觉十人者非素使令。顷之,十人至。十人还,复易十人去。其去而还者皆色惨沮,若尝涕泣者。朕甚骇,不敢问。后乃知因刘安世等上疏,太皇太后诘之也。”惇与蔡卞方谋诬元祐大臣尝有废立议,闻帝语,遂指刘安世、范祖禹言禁中觅乳母事为根,二人重得罪。庚辰,责授祖禹昭州别驾,贺州安置,安世新州别驾,英州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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