硃髹金饰,婕妤在它座,意象颇愠,其从行者知之,为易座与后等。众弗能平,因传唱曰:“皇太后出。”后起立,婕妤亦起。寻各复其所,或已撤婕妤座,遂顿于地,怼,不复朝,泣诉于帝。内侍郝随方用事,谓婕妤曰:“毋以此戚戚!愿早为大家生子,此座终当为婕妤有耳。”
会后女福庆公主疾,后有姊颇知医,尝医后危疾,以故出入掖庭,公主药弗效,乃持道家治病符水以入,后惊曰:“姊宁不知宫中禁严,与外舍异邪?”令左右藏之。俟帝至,具言其故,帝曰:“此人之常情耳。”后即焚符于帝前。宫禁相传厌魅之端作矣。
方公主病革,忽有纸钱在旁,后顾视,颇恶忌之,意自婕妤所遣人持来,益有疑心。未几,后养母听宣夫人燕氏、尼法端与供奉官王坚为后祷祠事闻,诏入内押班梁从政、句当御药院苏珪即皇城司鞫之,捕逮宦官、宫妾几三十人,搒掠备至,肢体毁折,至有断舌者。狱成,命侍御史董敦逸覆录,罪人过庭下,气息仅属,无一人能出声者。敦逸秉笔疑未下,郝随等以言胁之,敦逸畏祸及己,乃以奏牍上。乙卯,诏以皇后孟氏旁惑邪言,阴挟媚道,废居瑶华宫,号华阳教主、玉清妙静仙师,法名冲真。
初,章惇诬宣仁有废立计,以后为宣仁所立,欲废之,又阴附刘婕妤,欲请建为后,与郝随构成是狱,莫有敢异议者。既降案付三省。枢密院约法,惇会李清臣、渣布、许将、蔡卞及刑部官徐鐸等议。或谓不可处极典,曾布谕法官但当守法,且曰:“驴媚蛇雾,是未成否?”众皆瞿然。法官遂执议坚等三人皆处死。
殿中侍御史陈次升言:“所治之狱,不经有司,虽闻追验证佐,而事迹秘密,朝廷之臣,犹不预闻,士庶惶惑,固无足怪。臣窃谓自古推鞫狱讼,皆付外庭,未有宫禁自治,高下付阉宦之手。陛下但见案牍之具耳,安知情罪之虚实!万一冤滥,为天下后世讥笑。欲乞陛下亲选在庭侍从或台谏官公正无所阿附之人,专置制院,别行推勘,庶得实情。”不报。
其后董敦逸亦言:“中宫之废,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诏下之日,天为之阴翳,是天不欲废之也;人为之流涕,是人不欲废之也。臣尝覆录狱事,恐得罪天下后世。”帝怒。蔡卞欲加重贬,章惇、曾布曰:“陛下本以皇城狱出于近习推治,故命敦逸录问;今乃贬录问官,何以取信中外!”乃止。帝久亦悔之,曰:“章惇坏我名节。”
冬,十月,丁巳朔,以楚荣王丧未成服,罢文德殿视朝。
以监江宁府税张商英权知洪州。
以正字邓洵武为《神宗正史》编修官。洵武,绾之子也。
壬戌,夏人大入鄜延。戊辰,诏被边诸路相度城砦要害,增严守备。
辽主驻藕丝淀。
辛未,西南方有雷声,次大雨雹。
癸酉,钟传言筑汝遮,诏以为安西城。
庚辰,高丽遣使贡于辽。
甲申,以知大名府吕惠卿知延安府。
是月,夏兵自长城一日驰至金明砦,列营环城,国主乾顺与其母亲督枹鼓,纵骑四掠。知麟州有备,复还金明,而后骑之精锐者留龙安。边将悉兵掩击,不退,金明乃破。守兵二千八百人,惟五人得脱,城中粮草皆尽,将官皇城使张俞死之。既还,留一书置汉人颈上曰:“贷汝命,为我投经略使处。”其言曰:“夏国昨与朝廷疆场小有不同,方行理究;不意朝廷改悔,却与坐团铺处立界,本国以恭顺之故,亦黾勉听从,遂于境内立数堡以护耕;而鄜延出兵悉行平荡,又数数入界杀掠。国人共愤,欲取延州,终以恭顺,止取金明一砦以示兵锋,亦不失臣子之节也。”延帅吕惠卿上枢密院而不以闻。
知延安府吕惠卿奏乞依吕大忠例,暂赴阙奏事,章惇谓曾布曰:“边事方尔,可谓不识紧慢也。”李清臣曰:“此必有挹魁柄之意,或恐有引以为代者,吾属危矣。”布曰:“此无虑,魁柄岂易挹邪!”十一月,癸巳,进呈,帝曰:“惠卿何可来?”众皆言无来理。遂诏止之曰:“如有所陈,条画闻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