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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命关天(2/6)

因为丽生已在“文章”后期吃了大多的昔,而且,丽生的个,万一搞不好警方就可以给他罩上更大和更多的罪名。

因为了他是“本地人。”

顾家、张家和家的人,都得罪了“第九家的人,自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了!

不过大家却也心里有数:

他说了一句话——

经过这等折腾,就算温文矢不认。只怕也无完肤,所剩无几了。

2、打狗还需看主人

因为他知:看来文质彬彬的史芳。患有羊癫症和哮病,一旦给迫得太惨太累。发作起来,不可收拾。

天怒人怨,这“六人帮”敢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的重案组调查科。

“我是主谋人。一切都是我的,他们都全不知情。

所以他们集中侦讯的目标:温文。

这使得他们的“境”好多了,警务人员难免因而“投鼠忌

——为了使罪犯招伙犯罪行为,只好让他们吃“苦

这“苦”可决不止一“”:虽然这“苦”普通人只要吃一,就已十分吃不消了。

偏是这几宗案又耸人听闻,令人侧目,警方当然要严办也速办这三起血案,陈剑谁、史芳、丽生、骆铃等人“罪证确凿”而且又是“外国人”即给扣押起来,就难免陷于“关起门来打狗”之境了。

有多冤,陈剑谁、史芳、温文、丽生、骆铃的境都可谓恶劣极了。

三家血案一起,警方立即据“线报”把陈剑谁等五人抓到了“打寮”(警察局)

——警方自然会先找一个好吃的先行啃掉。

警方负责调查这件案的官员,第一步就是用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先把那几个嫌疑犯逮起来,然后用霹雳手段使这五人中唯一的本国人认罪,转为人证之后就正式提起诉。此案便算“侦破”一方面显示警方破案的迅捷有力,一方面也可平息大众传播媒介对此事关注与压力。

这几人中,最吃不消的,还是温文。

——谁教他犯了法(假设)?

事实上,再有骨的人,只怕也抵受不了上和神上的可怕折磨。

他更不希望是丽生受苦。

这时他们五人已给分开来,就算有律师承担此事。各受折磨,已在所难免。

何况这是大案

可是。他的那几个电话也生了效。

有许多事,他们里看得清楚,心里雪亮,谁杀人谁救人谁充好人,肚里分明,只明着说的时机未至,只好私底下破大骂。暗里期待报应,表现上唯唯诺诺,忍辱负重,装聋扮哑,俟有朝一日翻变天时再说。

这应合了一个理;越是不想给人知的秘密,人们越是想要知

大家对此都有默契。谁也不敢张扬。

这个对象,最理想的自然就是“温文”

所以,得要先要一个“犯罪”认罪,转为“污证人”

他怕温文抵受不了这“侦讯”

五位律师,先后赶到。

何况温文是当地人。

——只要不是“外国人”就可无虞抵国际人权法则,也可免除外上的压力。警方的意思是:只要一个招认了,其他的自然就推委无从,便可检控;有了供词,哪怕罪犯所属的国家提抗议,在这国度里犯了罪自然就要“依法办理。”

人们就是这样,混了那么多年,对时局时势,总有一应对法

——所以不惜屈打成招(结果)。——是以假设就成了结果。

因为连可以对抗氏四父的蔡四幸、顾氏父闭都先后死了,谁还有胆家的不是。

他是这个国家的公民。

是以陈剑谁了一件事。

这正是陈剑谁未给逮捕之前所最忧虑的一个环节。

他亦不希望史芳吃苦

这一项在外传得最少——但在私下传得最广。

“人证”、“证”似乎都证实了上述三言是事实,但当地人们心里恐怕最相信的,还是这个:

她毕竟是个女孩,而且一向有大小脾气,这样会很吃亏的。

昨晚的事一发生,他跟史芳、温文、丽生、骆铃聚合后,发现张小愁仍在半痴半疯的状态,那时,张家已不成“家”他就立即赶到市区,放了几通电话,还没来报警,警方已找到了他们,上逮回警局。

他们就听这个。

他也不希望警方集中力量向骆铃迫供。

陈剑谁担心的正是这个。

不过,其于人命关天,而且是杀人放火拐掠,无所不为,律师提要为当事人保释一事,全给拒绝。

·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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