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验证你的判断。"何夕没有搭腔,他当然知道猫所说的王子是指的他。当年威廉姆将他送入太空并没有设定任何目的地,按照威廉姆的想法如果何夕能够终老太空便是最好的结果了。但在二十多年的飘流之后飞船误入到某处类似虫洞的引力漩涡之中,结果被抛离到银河系里另一个完全不可知的地方。正是在这里何夕与菲星人的远征飞船相遇。菲星人很快查清了事情的缘由,从母星赶到的使节告诉何夕,菲星人愿意帮助何夕回到地球,并且帮助他成为领袖,条件是地球从此划入菲星帝国的版图。由于跳飞的出现,菲星帝国的版图不再保持传统中的空间连续性,而是由若干散落在广袤的银河系中的适于生命存在的小点组成。宇宙是如此之大,而生命又是如此罕见,即使以菲星强大的能力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也只找到了少数适宜的行星。而现在,菲星帝国伟大的女王已经发誓要将那颗还不知存在于何处的生命星球镶嵌在她的权杖之上。
王子。何夕回味着这个词。是的,我是王子,浑身燃烧着复仇的烈火。何夕禁不住想起莎士比亚笔下的那个人——另一个复仇的王子,那是他在漫长的流狼生涯里读到的故事。王子的选择是正确的,何夕想,仇恨之火必须找到它的去处。何夕只在电脑里见到过叫作父亲的那个人,何夕金色的头发和棱角分明的面庞更像是他的母亲,但是不知什么原因,何夕总觉得照片里那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人与自己的心灵更为接近。何夕在流狼里的大部份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令他最为着迷的便是有关古老东方的一切。少年何夕第一次从日记里看到父亲宁愿死去也拒绝逃亡时内心充满迷惑,但是后来他才发现这不过是无数东方故事中的一个而已。人杰或者鬼雄,对有些人来说这是世上唯有的两项选择。
明亮的恒星光线被过滤掉紫外光部份后从弦窗外照射进来,室内的温度开始升高。
看上去这应该是一颗中年恒星。探测资料已经传回,在这颗恒星系里没有生命存在的迹象。
"这种方法的确很慢,不过你带来的资料里只记载有太阳系位于银河系的旋臂区,距离银河系中心约三万光年。要知道,银河系里符合这个条件的恒星数量至少有上百亿颗。不过我们的寻找方案很先进,至少在我看来应该能够在可行的时间里找到那个地方。
"红毛依然保持着神情的倨傲。
"等我们找到了地球又该怎么做?"何夕问。
"当然是建立宇宙航标。"红毛解释道,"像我们这样的跳飞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我们对目的地的情况了解不多,如有差池就可能粉身碎骨。一旦误入到巨恒星或是黑洞等强引力物体的附近就等于踏入了地狱之门。像我们这样的小目标飞船的情况要好得多,对于大型舰队来说盲目的跳飞无异于自杀。"红毛显出少有的害怕的表情,"只有建立了航标,帝国军队才能安全到达。""可要是我们一直找不到地球怎么办?"红毛犹豫了一下,似乎在决定要不要往下说,但是猫已经开口了,"告诉你也好。我们接受的命令是同你一道寻找地球,如果找不到也会一直找下去,直到你的生命结束。
"猫伸出舌头添添鼻子,"不过,你的生命只有区区几十年,对我们而言实在太短了,我现在都有些担心任务会无法完成。但愿别让我们伟大的女王陛下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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