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至于被阿柏支族印地安人的手斩成数段。
我骑马走近他的遗体,从马鞍上俯身伸手抓住他的子弹带,把他提起来横放在马肩隆上。我回头望一眼就知道,如果我从来路上回去,那就比继续走过高原更危险。因此我用马刺刺我那匹可怜的马,向着山口的开口出冲去,在高原的这一边我看得见山口。
那些印地安人这时已发现我是单人独骑,他们就用咒骂、箭矢和枪弹来追击我。除了咒骂之外,要想在月光下准确瞄准是很困难的,他们已被我出乎意料的突然袭击弄得晕头转向,再加上我是个迅速移动的目标,这一切使我不至于在敌人的致命的箭矢和枪弹的追击下丧生,使我能够在他们有组织有秩序的追捕之前逃到四周山峰的隐蔽处。
我觉得我的马大概比我更知道通到山口的那条山路的准确位置,所以我的马实际上是在没有我的引导的情况下行走的。这样一来,它便碰巧走进一条不是通到山口、而却是通到山顶的隘路,而我的本意却是希望从山口走进山谷脱险的。然而,大概是由于改变了道路才使我逃出了一条命,使我在此后的10年中具有奇怪的经历,从事奇怪的冒险。
当我听到从我左面传来的追捕我的野蛮人的叫喊声突然变得越来越模糊时,我就开始知道我没有走原来打算走的山路是对的。
那时我意识到他们在高原边缘的凸凹不平的岩层的左面跑过去了,而我的马则驮着我和鲍威尔的遗体从岩层的右面通过。
我在一块小而平的山角上勒住马,朝左俯视下面的山路,看见那伙追捕我的野蛮人在邻近山峰的四周消失了。
我知道那些印地安人不久就会发现他们走错了路,而一旦他们找出我的足迹,就会朝着正确的方向重新收捕。
当一条似乎是极好的山路展现在一座很高的峭壁的正面时,我只前进了一小段距离。那片山路平坦而又宽敞,它向上通到我想要前进的大概的方向。我的右边是高几百英尺的峭壁,而我的左面则是几乎垂直向下、深达七百英尺的岩石深谷。
我循着这条山路或许走了一百码就突然向右转弯,走到一个大山洞的洞口。洞口高约四英尺,宽约三到四英尺,而洞口就是这条山路的终点。
时间已经是早晨。通常没有天色微明的阶段,白天几乎使人毫无准备的一下子就来临了。这是亚利桑那州的惊人特色。
我下马把鲍威尔的身体放在地上,但是经过最费力的检查仍然不能发现他有一线生机。我把水壶里的水用力倒进他的嘴里,洗他的面孔,同时磨擦他的两手。我虽然知道他已没有复活的可能,可是仍然花了半个多小时对他进行煞费苦心地救护。
我很喜欢鲍威尔;他从各方面看来都是真正的男子汉。他是一位很有修养的南方绅士,一位坚定的、忠实的朋友。我怀着最深沉的悲痛终于放弃了想把他救活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