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要笔笔直。
“笔笔直”里的有一个“笔”在这里应该是语气助词,当地的方言习惯这么说。于是一个冬天里人就没闲着,县委书记亲自蹲点,水被抽干了,硬是用人工,把原本弯曲的河道修直。周围几个大队的民工纷纷前来助战,广播里整天播着革命歌曲。有一天,县委书记来工地慰问,心血来潮,即兴凑了一首诗,从此诗兴大发,一发而不可收。于是在大战河道的同时,又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诗歌运动。乡下人写的诗都是顺口溜,一边干活,一边凑句子,凑得差不多了,便往广播站奔。什么样的打油诗都有,什么人都写诗。干活写诗,吃喝拉撒睡也想着写诗。我只记得姚五妹的一首诗中,有这么两句:
大家警惕高,
敌人要破坏。
小学生也被组成了少年突击队。那时候广播里常播放的一首歌,是“拿起笔做刀枪”笔和当地口音中的女性生殖器的读音完全一样,孩子们十分起劲,却不怀好意反反复复地唱着这一句。姚五妹那时候也大出了一阵风头,没有比她更不怕出洋相的女人了,由于她誓死不嫁富农的声名远扬,那些前来助战的民工,千方百计都想一睹她的芳容。在宣传队里,她什么歌都敢唱,什么舞都敢跳,反正乡下人不花钱白看戏,有热闹就好。她的肚子开始一天天地大起来,也没什么怀孕反应,照样跳,照样唱,疯得跟傻大姐似的。她和刘岳厚的婚事已经成为事实,那年头有没有结婚证无所谓,姚五妹和胡矮子反正没有正式登记结婚,因此也不需要离婚。
群众诗歌运动来得快,去得也快,轰轰烈烈转眼间灰飞烟灭。只有刘岳厚是唯一热情不减的积极分子。别人凑出了几句诗,说过就忘,他的诗都抄在小本子上,一首接一首。作为他的学生,我第一次听人说诗要押韵,在他教育我之前,我一直以为诗只是些分了段的汉字。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写诗的人叫诗人。为了凑韵脚,刘岳厚成天捧着一本《新华字典》,颠来倒去,很快就把它翻烂了。这是他当兵喂猪时,在省城的一家新华书店排队买的。他的脸上时时露出别人根本就不懂诗的神情,而且开始不屑于去广播站,对着话筒发表朗诵他的诗歌。他非常虚心地拜一位下放的报社老记者为师,据说这位白发苍苍的记者,曾经发表过好几首诗。
虽然刘岳厚的学历只是小学文化,自从他决心要当诗人以后,那种鄙视别人的神情就在他的脸上固定了下来。他的教学也越来越不像话,到春天又一次来临的时候,他自作主张地压缩了算术课,毫无道理地加大了语文课的比例。他似乎忘记了自己面对的是混合班的学生,他对这些目瞪口呆的学生讲述自己的诗,而且规定每人起码要会背一首他的诗。今天回想起来,他的诗应该算是白话押韵诗,都是说些空泛的大道理。他的学生成了他最初的读者。他感觉良好,然而没有一个学生喜欢他的诗。
仅仅是写诗,那种小的工作笔记本,就用了好几本。在一开始,写诗不过是自娱和折磨学生。能写诗的这种感觉很好,刘岳厚敢于鄙视别人,别人便不敢不尊敬他。在我的印象中,他是村上唯一不怕生产队长的人。生产队长霸道得很,可是拿他毫无办法。那一年,刘岳厚的长女刘丽英出生了,他丝毫没有因为做了父亲就此成熟。既然有了诗,家庭对他来说,已经不太重要。女儿哇哇地哭着,他却躲在教师办公室里苦思冥想,为一个韵脚走投无路。我记得刘岳厚最下工夫的,是一首叫《老犁头》的长诗。这首诗折磨了他好多年,有无数个版本。最早在课堂上给我们朗诵的,是一首十行的短诗。他告诉我们,这首诗写了一个当家做主的现代老农民,如何热爱集体。我之所以还能记得是十行,是由于他每讲一句时,就举起一个手指头,当他的十个手指头都伸出来的时候,他的诗也就全完了。
到“文化大革命”后期,我已经回南京上了高中。有一天,刘岳厚捧着一叠厚厚的诗稿,十分神秘地出现在我的家里。这时候,他已经是四个小孩的父亲,人和过去相比,瘦了些,头发长了些,看上去有些潦倒,但是更像是诗人。他来我家的目的,不是为了看望过去的学生,而是来向我的父亲求教。他向我父亲解释这首诗的来龙去脉,虚心得像一个小学生。让我和我的父亲都感到难以忘记的,是诗响亮的开头:
当!当!当!当!
当!当!当!当!
刘岳厚的诗似乎是长进了不少,在一开始,就是敲击挂在村头大树上的一截犁头的声音,一共八声,八个惊叹号。他解释说,在他的诗中,作为人物的老犁头,和挂在村头大树上的铁犁头可以合二为一。他说老犁头这个人物,可以用已经不能耕地的犁来象征,虽然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出力了,但是仍然可以废物利用,挂在树上当钟使,可以警钟长鸣。这是一首长长的叙事诗,从老犁头的童年说起,讲他怎么当长工,怎么给地主老财干活,怎么反抗,怎么掩护共产党的地下组织,等等,等等。中共党史上的大事件,差不多都写到了。从解放前,到解放后,肃反,反“右”大跃进,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几乎就是一本“四人帮”时期的教科书。我的父亲读了以后,不得不连声说有气势。这时候,我的父亲刚刚被结合进一个创作组。他的思维有些迟钝,根本合不上时代的节拍。作为一个作家,除了写检查,他已经有多少年不曾写过一个和创作有关的字,因此他发自内心地觉得刘岳厚有些了不起。
父亲的表扬几乎使刘岳厚忘乎所以。他的脸上放着红光,羞答答地说,省出版社可能要出版他的这首长诗。父亲向他表示祝贺,并答应为他力尽所能地改正诗稿中的错字。这是我父亲唯一能够效力的地方。可惜长诗中的错字,也太多了一些,结果原计划一晚上就能看完的诗稿,足足让我父亲改了两天。到了第三天,刘岳厚来取稿子的时候,为自己诗稿中太多的错别字,感到不好意思。我父亲安慰他说:“这不要紧,你看你的字,就写得比我好,我小时候没练过毛笔字,这字就一直写不好看。”
省出版社最终也没有出版刘岳厚的诗稿。诗稿在出版社放了一年多,换了一位编辑,建议刘岳厚把这部诗稿改为长篇小说,并要求他把当前如火如荼的“反击右倾翻案风”也写进小说。刘岳厚因此也从业余的诗人,变成了业余的小说家。他加强了原诗中本来就很浓的火药味。小说稿完成以后,不同的领导提了不同的意见,刘岳厚修改了无数遍,一直到“四人帮”被粉碎,也没有能最后定稿。
第四章
1
赛珍珠一直认为自己将来会成为一个作家。有这种理想的人很多,许多最终成为作家的人,向文学青年谈起自己的文学道路时,常常会这么袒露心扉。天底下什么样的成功,都是有原因的。赛珍珠认为,一个作家不应当在30岁之前,就去创作小说,除非他有在绝望和无助中生活的经历。出去寻找创作素材的作家,好像是出海打鱼的渔民,好像是钻进深山老林狩猎的猎人,肯定写不好小说。创作不应该成为打鱼或狩猎,生活就是生活,一个人应该顺其自然,不应该刻意追求什么,不应该处心积虑地别有他图。
赛珍珠不是为了当作家才到中国来的。她出生三个月以后就来到中国。在很长的时间里,中国就是她的世界。如果她真有什么天赋的话,那么就是她能够欣赏周围的一切。能够欣赏是作家的重要天性,赛珍珠对什么都感兴趣,甚至对左邻右舍的农事,也很乐意弄个明白。她看到了手工种田的奇迹,一切都靠自己的双手,没有拖拉机,没有耕牛,也没雇帮手,男主人完全是靠自己,加上自己的妻子、儿女、儿媳以及刚能干活的小孩,用手把水稻一束一束地插进田里。这是真正的自给自足。遇到干旱的日子,农民忧心忡忡,用各种稀奇古怪的仪式,祈祷着老天赶快降雨。
中国是赛珍珠真正面对的世界,她就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在少年时代,赛珍珠读了许多有关西方的书籍,有美国人写的,然而更多的还是英国人的书。在她所处的那个时代里,公认的观点是英国才有文学,而美国通常是粗鄙的,是一个没有文化的暴发户,根本就没有什么文学。在赛珍珠父母的藏书中,有成套的狄更斯,成套的萨克雷,还有乔治?艾略特和瓦尔特?司各特,以及一套版本很好的莎士比亚全集。这些名著充实了赛珍珠的少年生活。美国文化只能体现在流行杂志上,为了不至于和本土的文化脱节,赛珍珠的母亲在众多的美国杂志中,订阅了《人物评论家》,而父亲挑中的是《世纪》,此外,还订了《圣?尼古拉》和《青年指南》。赛珍珠后来之所以能成为那种独一无二的作家,和她的独一无二的生活分不开。她的文化准备,确实是与众不同。
重新回到中国的赛珍珠,发现了许多和以往的不同。首先是视点发生了变化,在美国读了四年大学,这已经足以让她用一双美国人的眼睛来看中国。其次,中国自身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赛珍珠去美国读书的第二年,辛亥革命爆发了,清朝王朝被推翻。留在中国男人脑袋后面的那条猪尾巴似的小辫子没有了,共和与维新成了最时髦的口号。赛珍珠已有整整四年,没有机会运用她所熟悉的汉语,潜藏着的记忆大门突然又被打开,虽然一些话语对她来说已经有些陌生,但这并不妨碍她倾听这些熟悉的声音。她熟悉这些语调,因为她就是在这些语调中长大的。
昔日的中国姑娘如今无一例外地成了孩子的母亲。这些人曾经都是赛珍珠的好朋友,现在她们把她拉进自己的房间,十分好奇地向她问这问那。她们最关心的自然是她的个人问题。她们奇怪赛珍珠的父母,为什么不尽快地给女儿找个婆家。
“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
赛珍珠的脸顿时红了。这时候,她身上的传统中国文化影响又开始起了作用。她变得腼腆、窘迫,而且有些无可奈何。她的年龄今天看来还很年轻,但在当时的那个年代里,在周围的人,甚至赛珍珠自己看起来,已不算太年轻。美国本土的小伙子对于她来说,实在太遥远,而在中国石油或烟草公司工作的白人小伙子,又因为不是门当户对,很自然地被排斥在可以选择的对象之外。
虽然赛珍珠自己不是传教士,可是她属于传教士的团体,是教会学校的新任命的教师。传教士团体的思想,其保守程度,丝毫也不比古板的中国人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