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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宣快意恩仇录纪(5/7)

小朋友,回家去吧。"她说:"你不…"我说:"我不…"她说:"苏先生特别介绍了你,我很愿意跟你做。"我说:"我也愿意跟你做,可是我可以不做。"

过了几天,小苏说:"老大啊,原来你坐怀不乱!可是钱都付了,又不能要回来。"我说:"你请客就好了,客人吃得太少,也是请客呀!"-我反对没有爱情的买卖性关系,因为信仰我的灵肉一致论,灵肉本应合一的。但不幸的是:灵肉先在女人身上分家,女人灵的一部分,已上升到月满西楼的修道院;肉的一部分,已下降到宝斗里江山楼的"卡经卡经"派,以致心物二元起来:形而上者有灵无肉、形而下者有肉无灵,前者启灵过分、后者泄欲大多,两相辉映,终于变成了现代的不灵不肉之人。目前我们眼之所见的现代人,十九都是不灵不肉的,而不是灵肉合一的,这是现代人的一大失败。我这里说现代人失败,并非说老祖宗们灵肉合一得成功,而是觉得:以现代人的进步和头脑清楚,理应比老祖宗们处理得高明、处理得漂亮、处理得达生近情、处理得和谐有致,可是细看之下,显然并不如此。现代人仍在灵上肉下里兜圈子,又不能不肉,结果只好在"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迷宫里打转,在仟情与罪恶感之中周而复始。现代人一方面追寻琼瑶《窗外》的纯情派十七岁,一方面狼迹巷内的人肉市场,这是他们最大的羞耻。真正的灵肉一致者,绝不如此。他的境界,是《列子》书中的"心凝形释"的境界,他发乎灵、止乎肉,但绝不花钱买肉。扬州二十四桥的诗人杜牧,形式上是逛窑子,实质上该是因妓谈情、因灵生肉。他若是花钱打炮的粗汉,也不会"赢得青楼薄幸名"了。虽然灵肉本该一致,但却有误信灵肉二分的人,他们在生理构造上,好像多了一层"道德的横隔膜"。隔膜以上,是仁义道德,是上帝;隔膜以下,是男盗女娼,是魔鬼。他们认为:灵是清洁的、肉是肮脏的,因而崇灵贬肉。这种崇灵贬肉一蔓延,即使教棍以外,许多知识分子也大受感染,而绝对的灵上肉下起来。最早但白承认灵不比肉高肉不比灵低的开路人,该是十九世纪的英国大诗人勃朗宁。勃朗宁曾用美丽的诗句,巧妙指出:

"…灵之对肉,并不多于肉之对灵。"("…norsoulhelpsflesh摸se,now,thanfleshhelpssoul!")这是何等灵肉平等的伟大提示!勃朗宁又指出:肉乃是"愉快"(pleasant)的象征,是可以给灵来做漂亮的"玫瑰网眼"(rose一mesh)的,这种卓见,实在值得满脑袋"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卫道者的反省。崇灵贬肉的论调,早已是落了伍的论调。只肯定灵的快乐而否决肉的快乐,乃是对寻乐本身的一种残缺、一种怪症,并不值得神气活现。为了矫正这种错误与虚伪,我有意的在我的言论里加强"性"的比例,我写《中国性研究》等专书做学术基础(这书有大陆中国友谊出版公司版,也被日本鬼子翻成日文,以《中国文化上工又口》为名,由土屋英明翻译,株式会社东方书店出版),先使一般人和新闻局在我的学术基础下瞠目结舌,然后又把大量的裸女图片散布在我办的报刊里,并且大都印在封面上。在国民党政府雷厉查禁的当时,我的书流入黑市,常与夜市地摊上的黄色书刊送做堆,一起去卖。许多人搞不清楚,买错了,阴错阳差、歪打正着,竟变成我的读者,这也是一趣闻,一般人,包括道学或假道学人士,看了我文字中大量的性描写,满纸xx巴长xx巴短,自然以黄色谴责,甚至目为下流,其实这种人只是所见者小而已。他们不知道,性是一种最原始最有趣最伟大的动力,从佛经中最能看出来,《大圣欢喜供养法》等佛经中说大圣自在天和乌摩女为夫妇,生了三千子女,其中一千五百个是做恶事的、一千五百个是做善事的。做善事的是"观音之化身",跟那一千五百个做恶事的配成兄弟夫妇,以性交方法,来软化恶行。在这种设计之下,观音宁愿挨肏。《维摩洁所说经》中说:"或现作淫女,引诸好色者。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宗镜录》中说:"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斯乃非欲之欲,以欲止欲,如以楔出楔,将声止声。"这一佛门理论,最为有趣。这种理论主张"以欲止欲",主张用风情万种的美女,吸引好色之徒,以引你性欲为手段,以导你信佛为目的-为了使你进入我的信仰,不惜以"美人计"对付你,从"小头"入手,达到"大头"皈依。这一"大头问题,小头解决"的妙举,不是最有趣的吗?我在文章中喜欢把性间题性字眼性观念带进场,消极的目的固然在打破禁忌、从"性自由"入手;但在积极的目的上,却是佛门中的以"淫女"诱人,引起趣味,然"后令入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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