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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2/3)

“我知警察接了他一顿,先生,”我对乔纳斯说,一副轻松愉快的样(哈!)。

我当然了解。罗伯特-勒-贝克是《生活》杂志的摄影记者,那次他打算拍摄一个场面,被芝加哥的警察打得不成人样。乔纳斯把这个案列为事务所经办的重案件之一。

“咱们该什么时候告诉她呢?”



“到了这一步,可就要你拿主意了。”

“詹尼弗!”我咆哮起来,这下可真的火了。“我不愿意在我的早餐桌上听你这胡扯淡。”

“你说什么,詹?”

“你可以带一个年轻人作助手,”他说。

“扯淡。”

他一个电话把我叫到了他办公室里。

“好吧,”我说“那咱0]就到闹市里吃晚饭去。”

“找我吗,乔纳斯先生?”

“她才二十四岁呀!”我告诉医生,当时我想必是大喊大叫的。他,丝毫没有不耐烦的样。詹尼的年龄他知得很清楚,他也明白这对我是多大的痛苦。后来我意识到总不能老是这样在医生的诊所里发呆。我就问他,该怎么办。就是说,我应该怎么办。他要我举止言行尽可能保持常态,能保持多久就保持多久。我谢过他以后就走了。

“六四届的雷蒙德-斯特拉顿,”她说“你最好的朋友。在我以前跟你同屋住的。”

我拚着命保持常态,所以准备早等等的事我当然还是让她去

但在那个时候,我脑里其实只有一个念:要命!要命!碰到了这样的倒霉事儿!

年轻人?事务所里数我最年轻。不过我领会他这话里的信息:奥利弗,尽你的实际年龄还轻,可你已经是这个事务所的“大老”之一了,跟我们彼此彼此了,奥利弗。

“你还是去打你的球,预科生。我可不要一个不运动、光长膘的丈夫,混!”

我是说,冥冥之中存在着一个最主宰的想法,开始悄悄地潜我的心房。倒不是因为上帝要这样对待我——应该说,是这样对待詹尼——而我心里就恨不得对准他的面门饱以老拳,揍他一顿。不,当时我的那一对神明的观念恰恰与此相反。比方说,我早晨醒来看到詹尼在那里,还在那里,那时我真希望有一位上帝可以让我向他表示谢,谢他让我醒来还能看到詹尼弗。这话说来真不好意思,简直太难为情了,但我确实希望如此。

“是奥利弗吗?”

“我想该相信吧。”

“OK。”

“大夫,你对詹尼是怎么说的?”

要保持常态!要保持常态!

“你说什么?”

吗?”她问。

“你了解贝克事件吗?”他问。

“你问‘吗’是什么意思?”我直着嗓门大叫,竭力摆往常那副佯怒的架势。“难就不兴我带我的鬼婆娘下馆去吃顿饭?”

我开始想到上帝。

“我说你们俩都没有问题。”

“那你就老老实实回家,把坐到我的晚餐桌旁来。OK?”

“她相信吗?”

医生解释,对于詹尼这类型的白血病,现有的治疗手段都纯粹是姑息的——可能起一缓和、抑制的作用,但治不了病。所以,到了这一步,主意就要我来拿了。治疗的事暂缓开始倒也无妨。

要我拿主意!天哪,到了这一步,我都快不过气来了!

“就我一个?”我问。

“她是谁,雷特?她叫什么名字?”詹尼问。

“哦,对。我们约好去打球。我想不去了。”

我就告诉这位上帝——且不那上帝是何许神人,位于何方——只要这个现状能够维持,我就甘愿忍受下去。痛苦,我不在乎;只要詹尼不知,我可以一直埋在心里。主啊,你听见我的祈求没有?你要我付什么样的代价都可以。

十八

“你听我说,”她解释。“要是丈夫的在星期天以外的日带老婆下馆,那准是跟别的女人搞上了!”

“你今天要跟斯特拉顿见面吗?”她问,我正在吃第二碗玉米片粥。

“谁?”我问。

“我希望这案由你去办,奥利弗,”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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