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已。这与公除不同。我认为皇后心丧礼完毕的日子,应该按旧例返穿没有公除时的丧服,以中抒父亲丧亡创伤深重的哀情。”其余的与王膺之的议论相同.国子助教蕴建生议论说:“考察成服后便除服,以及皇后行心丧礼三十曰,这些在礼书裹没有记载.如果都称之为公除,那就可以大略地作为依准。凡是公除的设置,大概都是因为王朝制度强令除去丧服。安葬以至举行祥祭除丧服,都应该返穿丧服。没有丧服在前,不除丧服在后。虽有齐衰斩衰的重丧服,还要为大功小功鳃麻轻丧除去丧服。公除一时去除丧服,难道就可以参与吉礼吗。我认为皇上服丧三月完毕,本就应该依礼制除丧服。皇后亲临祭奠送葬,到了一月祥祭除丧,都应返穿齐衰丧服。”尚书令、中军将军建平王刘宏议论说:“皇上服鳃麻丧完毕后,衹是举行哀悼而已。不需要释除丧服。”其余的与朱膺之的议论相同。前祠部郎中周景远议论说:“依时事而变更礼制,五种丧服都要变革,总麻轻丧,不可特殊。”他认为:“皇上既已权宜公除,到三个月服丧完毕,不再有除丧服的情理。”其余的与朱膺之的议论相同。又经过朝廷臣子们详细的研讨,认为刘宏的议论允当。皇帝下韶令同意刘宏的议论。
去明二年正月,主事官员上奏说:“前右光禄大夫王偃逝世,依照制度皇后服丧一年,行心丧礼三年,应该到第二年二月的最后一天。考察元嘉十九年的旧例,武康公主已出嫁,二十五个月心丧期满时,按照礼制她便参与吉祭。而在以前国朝先帝丧亡的第二年,即孝建二年二月,当月的月末,公主们心丧期满,就应该依礼参与吉祭。当时她们还是行心丧礼禅祭穿白色的丧服,直到二十七个月才除服,以上两件事处置不相同。”领仪曹郎叁卢之议论说:“详细地检核礼书的记载,心丧不应有掸祭,经我皇朝的考察检核,已经成为定制。元嘉末年,国家祸难深重。而皇上天生孝顺,丧事过于哀伤。因此出嫁的公主,回来同未出嫁的一样,就哀伤之情而改变了礼节,并不是革除旧有的丧礼制度。当今的皇后在二月的最后一天,应该依照元嘉十九年的制度,脱除白色的丧服便参与吉祭。以此作为永久的准则。”皇帝下诏令同意朱膺之的议论。
晋文帝亘台十五年,皇太子妃的祖父右光禄大夫苏翅逝世,除丧变更衣服的礼节,所行仪制与皇后相同。
晋孝武帝左五十五年,淑媛陈氏去世,她是皇太子的亲生母亲。主事官员详审参议以为母以儿子的显贵而显贵,追赠陈淑媛为夫人,设置家令官主管丧事。太子前卫率徐邈议论说:“《仪礼。丧服》传说,已与尊长辈为一体,就不能为自己的私亲服丧。又父王不服丧的人,儿子也不敢为之服丧。所以王公之妾的儿子,为他的生身之母服丧,穿练冠和麻衣,安葬完毕便除丧服。不是五服以内身份的人,就称之为无丧服关系。”孝武帝依从了徐邈的议论。
宋孝武帝大明五年的闰月,皇太子的妃子逝世。用樟木做棺材,称之为樟宫。用车辕画有龙的辅车运载。在笼山建造陵墓,设置大匠卿以断草,司空告祭土地神。称墓葬为山茔。将她拊祭于文元皇后庙的阴室裹,在正堂的后墙外,朝向北方。皇帝为太子妃服大功丧九个月,设灵位在左极殿束宫的殿堂裹。中监、黄门侍郎、仆射等官员也为皇太子妃服丧.这些参与服丧的官员,当皇上穿衰服时便参与服丧,其他的时间就不参与服丧。太子宫的宫臣服齐衰丧三个月,居住太子宫中的人作为告假服丧。
左明五年的闰月,主事官员上奏说:“按照礼制皇太后给皇太子妃要服小功丧服五个月,皇后要服大功丧服九个月。”右丞徐爰参与议论说:“皇太子宫的宫人参与服丧的,如果是皇上和皇后来举行哀悼时,就应该全部穿衰服,如果不是这个日子,就按平时的仪度。太子既为妃子服丧一年,当皇上召见的时候,就要返穿朝廷的官服。如果皇上不是在举行哀悼的日子来到太子所居束宫,太子拜见皇上也是穿朝廷的官服。宫内的臣子拜见皇上,都穿朱色的朝服。”
大明五年的闰月,主事官员上奏说:“皇太子妃逝世,皇上及皇后都要服大功丧服九个月,皇太后服小功丧服五个月。不知道皇上及皇后当在何时才可以举行演奏鼓吹乐和乐曲?”博士司马兴之议论说:“按《礼》制,‘服齐衰大功的丧服,三个月不处理政务,。现在在前殿授任官职,是君主举行的重大典礼,古今既有差别,情势事态也有所不同。我认为太子妃拊祭于文元皇后庙之后,便可在前殿奏乐曲及鼓吹乐。”右丞徐爰议论说:“皇太子妃虽然还没有下葬,在前殿授任官职,以前也不认为有什么妨碍。樟木棺材还在停柩中,应该悬挂钟磬乐器而不演奏。拊祭以后皇帝、皇后及太后宫中的乐器的演奏等事,应该让学官们拟定礼制上奏。”司马兴之又议论说:“依据礼制,遇有大功丧服就要避用琴瑟,实在没有自行演奏的道理。但是帝王尊高,理当与凡民不同。所以汉文帝安葬之后,全都恢复行吉礼,衹是悬挂钟磬乐器而不奏乐曲,以这样的处理来表示哀伤。现在依准当时的仪度法规,取准当时丧礼的降减节度,那么对后辈的人服大功丧服,不可以停止奏乐以至服丧完毕。演奏钟磬飨宴宾客的礼仪,呜吹管箫以示途中的警卫,实在是君主盛大的典礼,是君主的威仪,当然不可以在朝廷长时被废止。又礼制没有天子给正嫡儿媳妇服丧的记载,造衹不过是后来的学者们推崇尊贵正嫡的用意而已。既已制定丁服丧,又悬窆落葬,也就足以尊重正嫡儿媳,表明丧礼的意旨了。”徐爰参与议论说,皇太子在服丧一年之内,不应该演奏乐曲及鼓吹曲。
明帝泰始年间,陈贵妃的父亲陈金宝去世。陈贵妃服丧满三十天,便因公除丧服。晋穆帝时,束海国上奏说,哀王逝世过了一年多,继嗣的国王才来继位,因此不再追行服丧,臣子们都已返穿吉服,国王的妃子也应该一同除丧服。晋壁壶下诏令说:“朝廷实行权宜丧制的原因,是王朝事务所需而强令除丧服,不足改变礼制。妇人传嗣恩谊重大,如果妇人也依照权宜的丧制而除丧服,那恩谊又将怎样托付呢。”于是国王的妃子服丧三年。孙盛说:“废除服丧三年的礼制,是开启取巧浇薄的根源,这是汉朝和曹魏失误最大的事情。现在如果以为因朝廷事务需要丈夫应该除丧服,妇人可服满三年的丧服,这就让吉礼和凶礼的礼仪,混杂地实施于宫廷中,让彩服和白色丧服的服制,在宫廷内外不相一致,造不是人情和礼制都被逮弃,哀乐失当吗?藩国事务少,应该遵行圣人的礼制,是无疑问的了。”
宋文帝元嘉四年八月,太傅、长沙景王的神主随他的儿子直查业刺史刘盏挞镇守庐堕,安排皇上所恩赐的特殊礼仪将神主送到船上。到了卢堕,便将神主送进行庙。大司马、临川I烈武王的神主随他的儿于克州刺史刘盏庆到辽陆,也是如此。
元嘉二十三年七月,白衣领御史中丞何承天上奏说:尚书呈奏说:“海盐公主的生母蒋美人去世。海盐公主先已离婚,现在应该行成服之礼。已撰写仪制参酌详实,应该交付国学和太学的礼官博士议定公主所要服丧的轻重。大学博士顾雅议论说:‘现今既然都用士礼,就应该同于服齐衰和执削杖,布带白麻布鞋,服丧一年,礼毕后,行心丧礼三年。’博士周野王的议论又说:‘现在各王国和公主都用士礼。谯王、衡阳王为自己的生母太妃都服重丧,那么按公主的情理,也应该在家中服丧一年为允当。’太学博士庾邃之、醒测、墼塱、王达造四人赞同题延的议论;何恢、王罗云雨人赞同周野王的议论。”照录所奏上的尚书台呈文。现今的各位藩王,虽然实行士礼,这衹是施行于旁亲及自己以下晚辈的人。至于为帝王所抑降丧服期的人,还是一概依从古代的礼制。又永初三年九月,符修仪去世,广德三公主以已故皇君所抑降丧服,还是服大功丧服。海盐公主身体出于皇上,应该以皇上而抑降丧服,怎么可以不抑降丧服而尽意服丧呢。尚书台依据丧礼的经、传正文,并引据事例,依据丧礼的本源督责疏失。然而博士顾雅、周野王等人抗拒而不服,还声称:“自刘宋王朝建立以来,皇子藩王,都没有抑降丧服的事,与士礼相同,显见于旧事前例。鳃麻、大功、小功丧服,对后代亲属都不废止,却衹对亲生的母亲抑降丧服,这是伸扬丧礼的轻丧服,强行弃除丧礼的重丧服。强行弃除丧礼的重丧服,难道就叫做顺乎人情吗?”尚书台认为,考察我刘宋朝廷是承接白晋朝,一切施行的制度,没有不是上考礼书的记载,兼用置塑礼制。又左五年间,置苤壶当时是皇子,他为生母陈氏服丧,穿用布冠和缉边麻衣,造就是前代所施行的旧制,是认真依据了礼书记载而施行的。又广德三公主为自己的生母钟堡仪服大功丧服,这是为已故皇帝而抑降丧服的事例。元嘉十三年,第七皇子不为曹婕妤服丧,衹穿麻衣,这是因为皇上而减降丧服的事例。博士既不依据古代的礼制,又不依据现代的丧服事例,违背现在施行的事,而多作虚浮的言论以卫护自己。却说五帝之时如何如何,三王之时如何如何。又说什么长子去除斩衰、除去掸杖,都是古礼,现代没有。博士虽然一再称引这些条款,但对他们的失误没有补救。他们又质问尚书台说:“藩国可尽他们的私情而服丧,这事的本义出于哪一部经典?”我们考察南谯和衡阳太妃都是接受了朝命的,为藩国的太妃,因此南谯和衡阳两王能够依礼服丧满期,怎么可为美人所比照。考察藩王可以服丧满期,是我皇朝所允许的。皇子和公主不能尽情意服丧到满期,是由于有抑降丧服的事体使然。尚书台进而更责备违背制度不得超过十日,而博士们又不作出答覆。既而推托了两三日,才交出认罪之辞。他们虽已是理屈辞穷了,却还是听到了止理而耻于认罪。我们听说,丧事有制度,是礼制的重要准则;减降丧服的标准,是国家旧有的典制。古代的诸侯之子,都还是因有尊亲在世而抑降丧服;更何况是身在君王之家,而想与士庶平民服同等的丧服呢。这样的乖僻谬误,不待明言而显然可见了。太常寺的主管官员,竟不研讨,所说的与谬误的意见相同,也没有得到正礼。应该给予裁断改正,以弘扬明示国家的典制。